
一、婚姻存續期間已轉移財產還能分割嗎
青島偵探:婚姻存續期間轉移財產仍可分割。根據法律規定,夫妻一方隱藏、轉移、變賣、毀損、揮霍夫妻共同財產,或者偽造夫妻共同債務企圖侵占另一方財產的,在離婚分割夫妻共同財產時,對該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。離婚后,另一方發現有上述行為的,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,請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財產。
訴訟時效為三年,從當事人發現之日起計算。在此過程中,需提供轉移財產的相關證據,如銀行轉賬記錄、財產交易憑證等。法院經審理核實后,會依據法律規定對財產進行合理分割,以保障無過錯方的合法權益。
二、婚姻存續期間撫養費怎么計算
婚姻存續期間,夫妻之間的撫養義務是法定義務。撫養費的計算通常綜合多種因素。
一般先考慮子女的實際需要,包括生活、教育、醫療等方面的支出。同時會參考父母雙方的負擔能力,即雙方的收入情況。有固定收入的,撫養費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%至30%的比例給付。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養費的,比例可適當提高,但一般不得超過月總收入的50%。無固定收入的,撫養費的數額可依據當年總收入或同行業平均收入,參照上述比例確定。
特殊情況下,如子女患重大疾病等,可要求增加撫養費。若一方經濟狀況顯著惡化等,也可適當減少撫養費。具體數額需根據個案實際情況,依據相關法律規定和證據來綜合判定。
三、婚姻存續期間簽出軌凈身出戶協議有效嗎
婚姻存續期間簽訂的出軌凈身出戶協議一般具有一定效力。
從法律角度看,該協議屬于夫妻間的財產約定。只要是雙方真實意思表示,不存在欺詐、脅迫等情形,且內容不違反法律法規的強制性規定,通常是有效的。比如,雙方在平等自愿基礎上約定若一方出軌則放棄全部夫妻共同財產,這種約定對雙方具有約束力。
但在實際執行中,若一方反悔并訴至法院,法院可能會根據具體情況審查協議的合理性。例如,若凈身出戶導致一方生活困難,法院可能會適當調整財產分割比例。總之,此類協議原則上有效,但具體效力需結合實際情況由法院判定。
